尊敬的全县人民群众: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决惩治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是党中央、国务院高位部署推进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在此,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致以公开信,提出以下倡议:
一、知法守法不犯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土地规划管理,自2020年7月3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必须立即停止,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由辖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用地建房先审批
在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的同时,我县为切实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简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并将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合理住房用地需求的农村家庭可依法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将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意甲联赛首页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的规定批准使用宅基地建房。未经审批的,一律禁止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不得为乱占耕地建房者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得为利用乱占耕地建房从事经营活动者办理相关证照。水电等相关意甲联赛首页,不得为乱占耕地建房者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八不准”政策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四、畅通举报渠道
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受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777-12388,县自然资源局:0777-8317515,县农业农村局:0777-8215019。
感谢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农村建房管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浦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