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意甲联赛首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意甲联赛首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县督查考评办主要职能
①负责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意甲联赛意甲联赛首页和县委、意甲联赛意甲联赛首页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反馈。②负责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促督办、反馈,负责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活动。③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绩效考评指标、考评办法,审核各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负责承接钦州市对浦北县的绩效考评工作。④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协调解决意甲联赛首页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问题。⑤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日常评估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⑥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督查情况和考评结果提出意见建议。
(二)县督查考评办下设机构主要职能
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负责研究制订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社会评价、察访核验、创新加分等相关工作;负责绩效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县绩效考评办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县督查考评办,内设4个股室:①综合股②决策督查股③专项查办股④绩效考评股。编制数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为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下设有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0.66万元,同比增加23.34万元,增长23.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6.07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2.88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了,工资调高了,绩效奖金提高了。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4.5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浦北县卫健局转来防艾工作经费及浦北县人社局转来返还公益性岗位人员五险等。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0.66万元,同比增加23.34万元,增长23.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6.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7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58万元。同比增加19.39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了,工资调高了,绩效奖金提高了。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在职干部职工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77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了。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6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41万元,增长17.07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了。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76万元,增长63.08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提高了。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2.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工资和绩效奖提高了,单位职能增加了。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07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2.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工资和绩效奖提高了,单位职能增加了。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1万元,项目支出31.7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66.73万元,主要用于督查和绩效考评日常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76万元,主要用于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
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1万元,主要用于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4万元,主要用于
6.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51万元,主要用于
7.行政单位医疗3.37万元,为办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住房公积金4.5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0.97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8.3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办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评价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目前没发现有问题。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