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意甲联赛首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浦北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浦北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意甲联赛首页
一、主要职能
县残联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履行 “代表、服务、管理” 残疾人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残联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县残联本级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县残联本级内设人秘股、康复股、教育就业股共3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我部门编制总数为9人 ,实有在职人员总数8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7人。具体情况如下:
1.县残联本级编制人数3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人,实有退休人数4人。
2.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6人,编制内实有人数5 人,实有退休人数3人
第二部分: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195811元,同比增加1565040元,增长95.9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5811元,同比增加1565040元,增长95.97%。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补助资金18万元;二是增加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经费12万元;三是增加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经费110万元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195811元,其中:基本支出84081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31%,同比增加178240元,增长26.90%;项目支出235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69%,同比增加1386800元,增长143.2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097644.05元,占支出总预算96.93%,同比增加1557694元,增长101.15%。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39267元,占支出总预算1.23%,同比增加3911元,增长11.06%。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8900元,占支出总预算1.84%,同比增加23544元,增长66.5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4081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31%,同比增加178240元,增长2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85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同比增加172959元,增长28.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01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8%,同比增加5280元,增长9.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8元(独生子女补助),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3%,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55000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69%,同比增加1386800元,增长143.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89%,同比增加280000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75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65%,同比减少178200元,下降22.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242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54%,同比增加180000元,增长11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10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6.92%,同比增加1105000元,增长10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95811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0811元,项目支出预算2355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是发放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67元,主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316584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84元,项目支出1800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残疾人康复37578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证工作经费、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经费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支出。
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46242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残疾人节日慰问、残疾人扶贫项目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 补贴和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支出。
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25156元,其中:基本支出310156元,项目支出1515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所属二层机构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镇残联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经费支出等。
7.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551.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失业保险。
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71.3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工伤保险。
9.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963.3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生育保险。
10.事业单位医疗39267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住房公积金5890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36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3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0000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360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3360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调研考察和工作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30000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30000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元。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县残联预算单位的构成。
县残联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及单位属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单位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人秘股、康复股、教育就业股。
纳入本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单位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31658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县残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县残联本级核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1 辆,实有车辆1辆,为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辆(越野车1辆);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轿车1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1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00元,其中:残联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50000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